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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9日 来源: 作者:

一、申请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

(一)9月25日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二)9月26日—10月15日,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后经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或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三)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接收名单。

(四)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查看推免生录取名单。

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考核要求

1、学校对所有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按照《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附件一)组织复试。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激励政策

1、推免生享受新生奖学金4000元;

2、推免生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表现优秀、成绩优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以及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3、推免生优先享有选择导师权;

4、推免生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培养。

八、其他事项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处联系。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5219058、85258529。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长理工大研[2008]1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具有201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是否录取的依据。

二、复试的程序及办法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从9月28日开始,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及办法见《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长理工大研〔2008〕15号)文件。

2、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研究生院将对推免生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登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操作的考生将无复试资格。

4、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并将拟接收名单公示10天。

6、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由3-5名推免生申请的学科导师组成。

1、笔试主要是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内容参照申请专业2015年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第三门与第四门招生考试科目执行,由各学院负责组考、命题、评卷。

2、面试的主要方式及内容:

⑴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⑵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听力测试主要是考察考生根据所听材料对具体信息的获取及有关事实的判断、推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⑶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当场考核、当场评分。如实记录考核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

3、以上笔试和面试试题、答卷和现场记录学院都必须交研究生院。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1、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定性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定量考核主要对复试成绩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通过学院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上网公示。被我校推荐并拟接收录取的同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录取通知,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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