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科〔2013〕11号)的规定,湖南省宣传与普及基地学术委员会对长沙理工大学艺术文化宣传与普及基地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长沙理工大学艺术文化宣传与普及基地学术委员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14.9.3—2014年9月10日。
联系地址: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C300
联 系 人:刘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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