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根据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及本中心与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合同书要求,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决定对2015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及2014年度立项仍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对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范围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及2014年度立项仍未进行结题的开放基金项目,2016年立项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项目中期检查的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2)。
二、项目结题及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及流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方式及流程。
1.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好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编制项目验收材料,向本中心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 中心审查全部验收材料,审查合格后中心组织评审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二)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及流程。
1. 书面提交项目中期考核登记表。
2. 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
三、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中期检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 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3. 项目所获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设计图纸、设计成品及其照片、成果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纸质材料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由本单位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并制成电子文档光盘。
4. 项目成果要求详见2015年项目立项公告(见附件1)。
5. 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
(二)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1. 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
2. 开题报告,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设计图纸、设计成品及其照片等,含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复印件。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成果标注
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奖励及专利申报等成果都必须进行如下标注:
(1)作者单位署名。中文: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长沙理工大学);英文:Art Crafts Industrial Design Center of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若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为长沙理工大学人员,所提交的全部成果必须以本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若项目负责人为外单位人员,其成果可以本中心为第二署名单位。
(2)成果资助标注。中文: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1*GYMS***);英文:This work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Art Crafts Industrial Design Center of Hunan Province (No. 201*GYMS***),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3)专利申报:专利设计人(发明人)署项目承担人,若项目负责人为长沙理工大学人员,专利权人署长沙理工大学;若项目负责人为校外单位人员,专利权人可以署二个单位,其中一个单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
(4)奖励(如科技成果奖)申报:若项目负责人为长沙理工大学人员,获奖者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若项目负责人为校外单位人员,获奖者单位可以写二个单位,第二署名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
(5)设计艺术奖申报:若项目负责人为长沙理工大学人员,获奖者(设计人)单位为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若项目负责人为校外单位人员,获奖者(设计人)单位可以写二个单位,第二署名单位为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
论文、专著、专利和奖励(包括设计奖)的内容必须和申报的开放基金项目主题相关。在结题成果中标注资助的本课题号必须是唯一或排序第一。
凡未标注或未按要求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二)延期结题
2015年度及2014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如未按时结题通过验收的,2016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如未按时参加中期检查的,科研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处理。
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并达到要求,项目负责人可提交延期结题的申请报告,经中心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结题,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期还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终止经费支付。
(三)经费支付
项目完成并经中心专家组鉴定认为达到项目结题要求后,支付剩余项目款项,凭开据长沙理工大学抬头的发票在长沙理工大学报销该项目经费。依新实施的财务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发票必须有长沙理工大学纳税人识别号(4301 0344 4886 033)才能报帐。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五、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7546245@qq.com和121046329@qq.com,并将纸质材料送(寄)至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电苑楼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雯、杨思
联系电话:0731-82309749 13574193184 15673177747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第一教学楼(电苑楼)12楼1203和1205室 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办公室。
邮编:410076
七、附件:
1.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2015年开放基金项目招标公告
2.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2016年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3.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4.项目成果统计表
5.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登记表
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