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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省教育厅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坚持以师生生命安全为根本,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聚焦教育领域有关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和常态化工作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学校长期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保卫工作部(处)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推进全校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祎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重点任务

按照“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如下:

1.侵占学校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欺凌、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7.面向在校学生非法“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等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8.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9.学校及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0.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或食品安全事件;

11.在校师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

12.校园周边非法娱乐场所、酒吧、旅馆、网吧等问题;

13.个别反社会倾向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犯罪前科人员、吸毒人员以及各类涉政、涉恐、信访重点人员摸排统计;

14.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

15.师生及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6.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