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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校内车辆和驾驶员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5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切实加强校内车辆和驾驶员教育管理的通知

2008-12-25校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校公、私车辆在校内外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已造成多人受伤和较大经济损失。12月21日晚22:00左右,金盆岭校区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外地深蓝色哈飞面包车送一学生回学校宿舍的过程中,在东校区液化气站路口至西苑学生宿舍的教工宿舍19栋西侧,将我校城南学院热自0801班学生邓同学撞伤,其左脚被卡在车前轿下,随行同学上前叫肇事司机停车救人时,肇事司机却加大油门逃逸,同学们一直追至东校区教工宿舍22栋东侧,邓同学被拖223米后才被迫停车,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将车掀翻才将邓同学救出送往长沙市中心医院抢救。事发后,保卫、交警、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肇事司机送往交警部门处理,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目前,邓同学已无生命危险。

目前,校内公私机动车辆已达六、七百多台,新车、新驾驶员在快速增加,校园交通安全面临的压力很大,特别是金盆岭校区,有些地段道路狭窄,车辆多,车位少,形成了道路行车拥挤等现象。同时,一些驾驶人员不按标牌规定的要求,或超速行驶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不在指定地点停车或不守法规酒后驾车等,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现就切实加强校内公私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本着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在单位组织的大会上进一步强调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各单位要严格加强公车管理,特别是九座以上的车辆,要经常进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部位,严禁驾驶病车上路行驶。天寒来临,要配备好防冻、防滑、消防等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大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对不具资格驾驶员应及时调换,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所有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长沙理工大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种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必须按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规定行驶;要注意避让行人,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文明行车,严禁超速、越线驾车,严禁酒后、疲劳驾车。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车位置。

四、师生员工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校区内行走要靠路边或走人行道,并主动避让车辆,切实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要教育好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在车多、交通繁忙的道路上奔跑和玩耍,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内留学生的管理,杜绝他们在校内外超速驾驶机动摩托车行驶,确保他们或他人的人生安全。

六、校门卫要切实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内的车辆做好查验登记。

长沙理工大学保卫处

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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