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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塘校区学生公寓行健轩5栋B430寝室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2日 来源: 作者:

关于云塘校区学生公寓行健轩5栋B430寝室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4-09-122014年9月5日19点55分,学校云塘校区学生公寓行健轩5栋B430寝室发生火灾,宿管人员和周围学生发现后迅速将火扑灭。由于发现较早,扑救及时,仅烧毁电吹风、手机充电器、书籍及行旅包、墙壁电源插座等物品,寝室书桌、书架及柜子、墙壁有过火印迹。直接财产损失约2800元。

经保卫处现场勘查取证,确认此次火灾着火点为放置在该寝室进门右边第三张桌子上面的电吹风,系行健轩5栋B430寝室侯林耀同学所有和使用。侯林耀,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11级2班学生,2014年9月4日晚上21:15分,该寝室因电量耗尽而停电,侯森耀没有将放置在第三张书桌上正在使用的电吹风插头拨下,电吹风一直处于开启状态。9月5日上午11点,同寝室同学购电至该寝室自动恢复供电,由于寝室无人,放置在书桌上的电吹风自动启动并持续到晚上,长时间高温高热,致使火灾发生。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现对该起火灾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塘校区学生公寓行健轩5栋B430寝室学生侯森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使用电器时不注重安全防护与检查,对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学生工作部(处)与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保卫处存入火灾事故档案。

二、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方面,使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危险性;后勤集团服务公司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全校人员应以此为教训,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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