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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盆岭校区涂家村家属楼25栋707房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来源: 作者:

关于金盆岭校区涂家村家属楼25栋707房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4-09-302014年3月7日凌晨2点40分,金盆岭校区涂家冲村家属楼25栋707房发生火灾事故,该房客厅内物品被烧毁,其他房屋内四周的墙壁被熏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3月6日晚,25栋707房住户汪兴旺(子弟小学正式职工)于23点左右回家后在客厅用电烤炉烤火,并将衣物置于电烤炉上,后逐渐熟睡。3月7日凌晨2点30分左右,覆盖在电烤炉上的衣服被点燃,汪兴旺惊醒后,慌乱之中用棉被扑火,火焰将棉被点燃,火势进一步扩大,汪兴旺见状后从家中跑出。在校园巡逻的校卫队员和邻居发现火灾后迅速拨打“119”报警,保卫处与“119”消防车赶到现场,经过半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并将火灾现场封闭。

7日上午,保卫处组织人员到金盆岭校区涂家冲村家属楼25栋707房火灾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拍照,确认火灾原因为当事人汪兴旺当晚在客厅使用电烤炉烤火,将覆盖在电烤炉上的衣物引燃,从而导致发生火灾。经查,25栋707房户主为经管学院教师凌跃敏,汪兴旺为租住人。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长理工大综[2010]42号)相关规定,对25栋707房火灾事故处理通报如下:

1、当事人汪兴旺老师消防意识淡薄,对初起火灾扑救不力,处置不当,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对其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对所租住的涂家冲村家属楼25栋707房和楼下住房因火灾事故而遭破损的设施予以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

2、经管学院凌跃敏老师作为户主,房屋出租未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房屋租住情况疏于管理,间接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其提出批评教育;

3、对汪兴旺老师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上缴学校财务,并将收款凭据送保卫处存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备案;

4、子弟小学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经管学院加强本院职工校内住房出租相关管理办法的学习,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校内各住户要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在使用家用电器、燃气、取暖设备时,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房屋出租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加强监管,严防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长沙理工大学

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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