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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09日 来源: 作者:

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的公告

2008-09-09为了认真贯彻长沙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净化和优化校园环境、确保校园秩序,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评比。学校决定对校园住宅区域、公共区域的环境开展集中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宅区房前屋后、楼道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公共通道。

二、严禁将房屋架空层、杂屋房出租用于经营或居住。

三、校园内严禁养鸡、养鸭、圈地种菜,严禁放养宠物。

四、严禁在树木、绿篱、草坪等绿化带晾晒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

请各住户从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整体利益的角度,迅速将堆放在室外的杂物自行清除,及时处理好鸡、鸭、菜地和无证宠物,将已出租的房屋架空层、杂屋房退租,恢复房屋原有使用性质。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有上述现象的教职工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我校迎检达标。

学校将于9月10日前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凡未按规定自行清理的,其损失及后果自负。对阻挠集中清理行动和破坏学校正常秩序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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