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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统一开展出租屋“三治三防三优”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4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全市统一开展出租屋“三治三防三优”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3-06-04为全面深化平安长沙、法治长沙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针对当前出租屋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领导小组决定,从出2013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服务举措为主要内容的出租屋“三治三防三优”专项行动,以全面规范约束出租屋责任人申报登记信息等租赁行为,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出租屋内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提升出租屋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通告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三治”:即治理违法违规的出租屋业主(不如实依法申报出租屋和承租人信息,不守法依法经营,导致出租屋管理混乱、底数不清、台账不清、信息不登)。治理违法违规的出租屋承租人(不依法主动申报、承租后不依法守法,或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出租屋内发生治安问题);治理出租屋包括家庭小旅社(管理混乱、事故频发、藏污纳垢、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

“三防”:即防止出租屋内发生“黄赌毒”等治安案件(出租屋因管理混乱或被不法人员利用成为“黄赌毒”窝点)。防止出租屋内发生严重的刑事案件(出租屋因管理混乱或被不法人员利用导致严重刑事案件反弹)。防止出租屋内发生消防、治安、危爆等安全事故(出租屋因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管理不善导致消防、治安、危爆安全隐患突出)。

“三优”:即优化服务理念(视流动人口为“新市民”,从过去防范式管理向以为本的服务式管理转变,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消除歧视和偏见,推进本地居民和流动人口和谐相处)。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服务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优化管理秩序(重点落实“居住证”、“租住房”、“用工点”管理的“三管”举措,完善配套服务措施,确保出租屋的管理实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安全文明”的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突出重点清查。各级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将加强对辖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清查力度,重点突出高层楼房管理、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车站、大市场、学校的周边的出租屋,重点掌握小旅社等场所信息登记与治安管理、出租屋业主与承租人落实情况,力争发现和抓获一批藏身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人员,惩处一批偷税、逃税、抗税等税出租业主,铲除一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改和消除一批治安隐患。

(二)全面澄清底数。以上门入户为主要方式,逐栋、逐户、逐人采录核查出租屋相关信息,全面澄清底数,及时更新出租屋数据,力争全市出租屋申报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屋内流动人口登记率达标。要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指导和登记备案,及时通报情况。

(三)统一挂牌管理。为提高出租屋集约管理、公开管理、依法管理的效率,切实约束房主责任、警醒租赁行为、提醒居民自防、便于物业管理,从8月1日开始,全市将实行出租屋统一挂牌管理制度,一户一号,公开关牌,依法管理。凡未挂牌纳入管理的出租屋,视为非法出租行为和违规出租屋,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出租屋编号以派出所和警务区为单位,采用信息系统唯一编号,统一明确挂牌式样格式,各区县市统一制作,每户免费挂牌。

(四)严格依法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期间,全市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不如实依法申报和不依法纳税的出租屋业主,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管理不规范的出租屋和中小旅社。

(五)优化便民服务。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实施,严格按照居住证的申办对象、申办流程,及时办理、发放流动人口居住证。结合出租屋治安责任状签订和上门入户核查,积极主动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业主、承租人提供便民服务,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的“三治三防三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地税局等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责,形成查处打击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了解开展“三治三防三优”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专项行动,为创造平安、和谐、幸福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长沙市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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