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发明人申请,我校发明专利“一种可展单元构成的圆柱面机构”予以实施许可给湖南华智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许可期限为24个月,金额为5万元整,学校拟同意该项专利实施许可。专利信息如下: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专利号 |
受让方名称 |
转让金额(万元) |
一种可展单元构成的圆柱面机构 |
黄龙 刘北 尹来容 胡波 曾鹏 |
2020108051098 |
湖南华智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专利简介 |
一种可展单元构成的圆柱面机构,所述可展单元包括单格可展单元与四格可展单元,所述单格可展单元包括第一直杆、第二直杆、第三直杆、第四直杆、第一圆弧杆、第二圆弧杆、第三圆弧杆、第四圆弧杆、第一转轴、第二转轴,所述四格可展单元包括第一长直杆、第二长直杆、第三长直杆、第一长弧杆、第二长弧杆、第三长弧杆、短直杆、短弧杆。该机构可在圆柱面上展开和收缩,可用于可折展帐篷、临时庇护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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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6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6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58369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