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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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教学学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3日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和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方案》(长理工大党〔2014〕15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有关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长理工大党〔2010〕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内外公开选拔相关学院院长、副院长若干名。现将校内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院长1名;

2、外国语学院院长1名;

3、设计艺术学院院长1名;

4、国际学院院长1名;

5、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6、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7、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2名;

8、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副院长1名;

9、外国语学院副院长1名;

10、文法学院副院长1名;

11、南方地区桥梁长期性能提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1名;

12、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有关法规中关于高校中层干部的基本要求;

2、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申报正职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职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5、具有五年以上工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331日以后出生),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33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与步骤

1、岗位申报与资格审查

报名:个人填报《长沙理工大学学院干部岗位申报表》(见附表1),于5151130前将纸质版2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一办公楼A505),电子版(含电子照片)发送至cslgorg@163.com邮箱;

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2、遴选

(1)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专家对入围者进行遴选

(3)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示

3、任命

四、纪律规定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干部的程序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杜绝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各种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委举报电话:85258529, 组织部举报电话:85258618。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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