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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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6名中层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和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方案》(长理工大党〔2014〕15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有关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长理工大党〔2010〕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6名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教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2名;

2、科学研究部副部长1名;

3、国际交流处副处长1名;

4、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5、图书馆副馆长1名。

二、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近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岗位条件

(一)教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科级岗位工作(含)以上的现职人员;

4、在一线学生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六年(含)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被评为校级(含)以上“十佳辅导员”或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二)科学研究部副部长

1、科级岗位工作(含)以上的现职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技人员;

2、具有理工类博士学位或理工类全日制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国际交流处副处长

1、科级岗位工作(含)以上的现职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技人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英语综合能力强(经测试)。

(四)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1、科级岗位工作(含)以上的现职人员或具有会计、经济、审计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技人员;

2、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经济、审计相关专业背景。

(五)图书馆副馆长

1、科级岗位工作(含)以上的现职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技人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图书情报专业背景。

四、选拔程序与步骤

1、岗位申报与资格审查

对岗申报:个人填报《长沙理工大学中层干部岗位申报表》(见附表1),于471130前将纸质版2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一办公楼A505),电子版(含电子照片)发送至cslgorg@163.com邮箱;

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人数大于5时,按岗位数1:5的比例选取人员进入民主推荐环节;人数小于等于5时,实际人数全部进入民主推荐环节。

3、民主推荐

①校领导针对通过笔试人员提出推荐人选;

通过笔试人员进行个人述职,并开展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

③综合民主推荐(校领导推荐、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处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组织考察对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报请省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填报情况进行查核;

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重点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

5、讨论决定

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组意见,报告人选任用建议,由党委书记、校长、常务副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会议讨论,提出拟任人选,提交校党委会

校党委会投票表决,确定任职人选。

6、任前公示

7、任命

五、纪律规定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干部的程序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杜绝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各种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委举报电话:85258529, 组织部举报电话:85258618。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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