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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和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9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委:  

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28号文件要求。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省委教育工委决定表彰200名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100个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省委教育工委在党组织关系所隶属的26所本专科高校中向省委组织部推荐4名全省优秀共产党员、4名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做好我校表彰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育科研和推进学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潜心教书育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善于做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很好的口碑和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推荐采取自愿的原则,各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可同时推荐全省和全省教育系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3种类型的表彰候选对象,每种类型的表彰候选对象限推荐1名(个)。推荐全省表彰对象的,请从近5年来已经受到厅委表彰或今年“七一”拟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  

各二级党委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授予全省或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推荐授予同一层级的荣誉称号,但可推荐授予上一层级的荣誉称号。  

学校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的拟表彰对象,在三个表彰类别中分别推荐上报2名(个)对象;上报省委组织部的推荐推荐对象,在三个表彰类别中分别推荐上报1名(个)对象。根据各二级党委的推荐情况,学校会议研究决定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推荐对象。  

三、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认真准备好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于511日上午报送组织部。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5份。  

组织部联系人:李芳瑾  

联系电话:85258025

电子邮箱:cslgorg@163.com

附件:  

1.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全省优秀党务工  

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全省教育  

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填表说明  

 

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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