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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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科学研究部副部长、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和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方案》(长理工大党〔2014〕15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有关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长理工大党〔2010〕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增补科学研究部副部长、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科学研究部副部长1名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1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本校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具备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拔程序与步骤

(一)岗位申报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个人填报《长沙理工大学党政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干部岗位申报表》(见附表1),于5月4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2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一办公楼A505),电子版(含电子照片)发送至cslgorg@163.com邮箱;

2、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二)提名

学校党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充分讨论、酝酿,每个岗位提出1-2名考察对象。

(三)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对党委会提名的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将到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内容包括:

1、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组织单位教职工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组织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2、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处意见;

3、组织考察对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报请省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填报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有问题人员,本次不提请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其任免;

4、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重点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档案造假人员,不提请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其任免。

(四)讨论决定

1、召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常务副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会议,根据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情况,酝酿提出拟任职名单,报学校党委会(扩大)讨论;

2、学校党委会投票表决,确定任职人选。

(五)公示

(六)任命

四、纪律规定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干部的程序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杜绝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各种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方式:信函实名向纪委或党委组织部举报,也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纪委举报电话:85258529, 组织部举报电话:85258618。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