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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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4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长理工大党〔20115号),请认真做好2013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副处职以上干部;

(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

二、注意事项

1、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对《长沙理工大学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长理工大党〔20115号)进行学习,并按规定要求和报告表首页的填写说明如实填写;

2227日前,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统计好需填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人数,到组织部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资料袋;

3、各二级党组织在领取资料后,应及时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发放给领导干部填写,填写完毕后,请领导本人亲自将其封存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用资料袋中,由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后于37日前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党委组织部

纪检监察处

20132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