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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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层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2013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依据新修订的《长沙理工大学处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长理工大党〔201253号),学校拟于1213日至2014年元月6日对中层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进行2013年年度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机关党政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教辅单位及校属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处职领导干部。

二、考核的方式

考核采取网上述职、会议述职和网上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的内容

1.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与思想建设方面的情况;顾全大局、尽职尽责、和谐共事情况;开拓进取、科学决策,领导本单位改革、发展,维护稳定及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2.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德(政治立场、大局意识、理论修养、政策水平)、能(科学发展、开拓创新、民主集中、团队协作)、勤(精力投入、劳动纪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绩(工作效率、履职成效、解决难题、基础建设)、廉(群众观念、服务师生、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五个方面。

四、考核的实施及安排

(一)自我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0131214日至18日,处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包括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两部分,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放在第一部分,字数不超过2000字;其他人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第一部分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情况,第二部分为廉洁自律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报告要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情况,要重点总结个人在本单位有关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工作。今年的报告,除上述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

述职述廉报告(电子文档)由各单位(部门)收齐后于20131218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cslgorg@163.com),并同时将述廉部分报送纪检监察处邮箱(jiweiban@csust.edu.cn)。

(二)述职述廉和网上民主测评

1. 网上述职阶段。

全体处职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1220日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发至“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度干部考核专栏”1221日—1224日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述职报告,进行网上述职。

2.会议述职及网上民主测评阶段。

1224日至元月3日,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参加本单位处职干部会议述职述廉和网上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派专人参加。

具体测评时间及安排要求由学校考核小组与各单位沟通协调后,另行通知。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要求

1.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与组织。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一办505室),联系电话:85258618

2.要求

干部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主动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验,严守干部工作纪律,杜绝打招呼、发信息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如有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各单位教职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主页上的“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度干部考核专栏”阅读相关处职干部的述职报告。

参加会议述职述廉及网上民主测评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应到人数的70%,考核有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反馈

考核结果在学校党委审定后,由党委组织部向考核对象直接反馈。考核结果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处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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