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省委近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传达,并通知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有报名意向的同志于1112日前将报名推荐表交至校党委组织部(一办公楼505)。

党委组织部

20131030日

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和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结构,省委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

  公开选拔的领导职位分为4个类别:

  (一)省属本科高校正职1

  邵阳学院院长。

  (二)省属本科高校副职2

  1.吉首大学副校长1名;

  2.长沙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三)高职和技师学院正职2

  1.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2.湘潭技师学院院长。

  (四)省属企业副职5

  1.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2.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4.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5.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报考对象

  (一)选拔范围

  所有职位面向全省选拔。

  (二)报考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和技师学院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省属本科高校正职、省属本科高校副职、高职和技师学院正职,全省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湘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省属企业副职。

  三、公开选拔的报名参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各选拔职位的年龄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湖南省2013年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表》(附件1)。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一)公告和宣传发动。102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省内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11月上中旬。

  组织推荐报名: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采用组织推荐方式报名,由各市州、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条件优中选优,提出初步推荐人选,严格进行资格把关和履历审查,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个人自荐报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采用个人自荐方式报名,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资格把关。

  (三)资格审查。11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职位开考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38号)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101,不足比例的职位经研究后,不得低于71

  (四)笔试。11月下旬。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领导职位测试公共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两个科目,企业领导职位测试企业领导工作实务一个科目。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学校、技师学院职位按公共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企业领导职位以企业领导工作实务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五)面试。12月上旬。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人机对话测试为主,省属本科高校正职,高职、技师学院正职和省属企业副职增加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面试实行当场亮分,观察员现场监督,并进行实况录像。省属本科高校正职,高职、技师学院正职和省属企业副职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和人机对话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折算而成;省属本科高校副职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和人机对话测试成绩分别占80%20%的比例折算而成。

  (六)考察与公示。12月中下旬。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所有职位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分组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七)讨论决定。20141月。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结合拟任人选特点、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提出拟任人选,省管职位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由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任用。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试用与任用。20141月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任职(试用)手续。

  五、推荐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一)推荐报名时间:2013114日至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于1115日前将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材料报送省公选办(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四办公楼四楼南441房)。

  (二)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2013年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推荐表由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公选办。推荐表请直接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要求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省公选办统一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1120日至22日。

  (四)笔试时间、地点:20131123日,上午考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领导职位的公共科目和企业领导职位的企业领导工作实务,下午考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领导职位的领导工作实务。报考人选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设在省委党校。

  附件:

  1、湖南省2013年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表;

  2、湖南省2013年公开选拔省属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报名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