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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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7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自今年上半年开展公开承诺、认真践诺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承诺事项,认真落实践诺措施,确保了承诺践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湘组发〔201215号)以及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党〔20124号)精神,决定结合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开展民主评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诺的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

二、民主评诺的内容及形式

民主评诺包括自我评价、群众评议、领导点评三个方面内容。

自我评价由党组织和党员本人对照年初的公开承诺,对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及完成效果进行书面总结,并在相关评议会议上进行宣读。

群众评议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主体包括本单位党员、群众代表,窗口单位应包括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测评的党员、群众认真听取党组织、党员介绍承诺践诺情况及自我评价后,通过填写《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附件4)、《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附件5进行评议。

领导点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书记负责对所联系的党支部和书记进行点评;点评时既要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民主评诺,要结合2012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在评诺中,对党员承诺、践诺不满意的,要按不合格党员处置。民主评诺结束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党员要及时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委(党总支)评诺情况表》(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支部评诺情况表》(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员评诺情况表》(附件3)。

三、民主评诺的组织

民主评诺由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二级党组织的民主评诺可与2012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基础上进行,参与群众评议的人员范围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确定,要注意引导群众代表积极参与。活动结束后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附件1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塘校区一办505室),附件2和附件3由二级党组织自行存档。

四、时间要求

民主评诺工作结合《关于开好2012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党〔201225号)中的时间安排执行。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委(党总支)评诺情况表》

2. 《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支部评诺情况表》

3.《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员评诺情况表

4.《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5.《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