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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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全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采取理论学习、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讲、思想交流、岗位学雷锋等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党员困惑事、群众烦心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1.进一步加强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

2.进一步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单位(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深入工作服务对象,查访民情民意,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方法,主动回应群众所忧所思所急所盼,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党支部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推动教师、学生、管理服务等党支部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党员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提倡党员带徽章、亮身份、当先锋,教育引导党员立足本岗位建功。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联系工作实际与职能职责,加强研究分析,持续发力推进,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探索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3.加强领导,做好宣传。要夯实工作责任,把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宣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推选本单位优秀“主题党日”活动,并将相关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附件:《江山就是人民 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