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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全面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明晰党建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6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建设工作

1.做好“七一”表彰的评选与推荐,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开展“七一”走访慰问,重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

3.完善党建工作基础数据,完成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录入新发展党员数据。

4.做好2023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

5.举办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6.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

7.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6月底前到届的,要做好换届事宜。结合党务工作培训,加强对新一届委员的指导。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按要求报送党校总结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只报培训方案、教学计划)。

2.6月16日前,完成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

(1)尚未领取《入党志愿书》的二级党组织,需凭《发展对象预审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完成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组织谈话、审批(审议)工作【步骤14-17】;

(2)提交《预备党员审批(审议)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完成新发展预备党员备案工作【步骤18】。

3.6月16日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

(1)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步骤24】,提交《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

(2)按照党员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材料归档【步骤25】。

注:设立党总支的,应当先报党总支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备案。没有审批权限的二级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步骤17】【步骤24】需校党委审批,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4.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做好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材料转递工作。

5.注重把握发展党员工作节奏,确保工作进度,并于6月16日前报送《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调度表》(盖章纸质版)。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有关建议,可一并报送。

三、主题党日

1.指导各党支部开展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3年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2.督查党支部“以学增智”专题学习的开展情况。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