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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明晰党建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12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建设工作

1.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2.完成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3.开展元旦、春节党内慰问。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12月8日前,按要求报送分党校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总结。

2.12月10日前,完成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3.12月20日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工作,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1)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步骤24】,提交《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报备名册》;(2)按照党员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材料归档【步骤25】。

4.2023年12月2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小结(含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报组织部。需说明下年度培养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其中毕业生与低年级数量分别列出)、教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

5.2023年12月15日前,坚持“应办早办、应办尽办”的原则,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发展党员信息录入、转正党员信息更新。

6.全面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7.开展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结合2023届毕业生发展党员程序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

指导各党支部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具体见《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组织部    

2023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