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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集中学习

党绞结业考试是检测党校学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科学、健康的考试风气,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按照党校安排,携带有效学生证件,按时参加党校结业理论知识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做无故缺考处理。

三、考生进场不得携带任何图书、考试相关资料等入场,携带的资料、手机、书包等物品听从监考人员放在指定的地点。

四、考生在登录信息过程中,如出现登录失败或出现相关操作失误的问题,举手示意监考老师请求帮助,不能擅自离开座位。

五、监考人员监考时要集中精力严格监考,不得看书,看报或闲聊,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醒或暗示考生,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得默许和参与考生作弊。

六、考生须按党校制定的方式按时交卷,交卷后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凡擅自缺考者,原则上不准缓考,如有特殊原因,须经各分党校核实批准,可参加补考,否则以“旷考”处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八、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以及没有在指定试场、座位上考试,警告不止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校期间的党校培训和考试资格。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严禁浏览与考试无关的网页,登录QQ等联络工具,违者以违纪处理。

十、考生不准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不得“夹带”和传递答案,违者以作弊论处。

十一、考试违纪与考试舞弊,其成绩以零分计算,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分党校进行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党课培训和考试。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校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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