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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集中学习

一、培训性质与目的

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进行培训,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其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有利于培训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以带领广大学生更自觉地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养壮大学生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

凡向党的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选送者都可入党校学习。

三、推荐、选送学员原则和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入党前的培训,按照自愿申请、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选送。推荐选送程序是:本专科生由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征求班团支部、党章马列学习小组负责人和相关老师意见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二级单位党组织批准后,上报党校审查通过;教职工、研究生由二级单位党组织直接推荐、选送。

四、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党课辅助教材,围绕着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分五次组织授课:

第一讲:党的性质与宗旨;

第二讲: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讲:党的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

第四讲:党员条件;

第五讲: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

五、培训方式

培训班执行统一的教学计划,使用统一教材,分校区培训。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实行授课——自学(作业)讨论、参加必要社会实践活动等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六、培训管理

1.由组织部(党校)和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每期每班配备班主任。班主任的职责是考勤、批改作业和试卷,维护学习秩序、组织本单位学员的讨论,督促、组织课外学习实践活动等。

2.成绩考核:

党校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考核。考核成绩由平时学习态度、表现和网上理论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凡平时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凡合格以上者,党校发给结业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代听课、代考、考试舞弊者;

(2)两次以上(含两次)作业相互抄袭者;

(3)一次以上(含一次)旷课者。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必须请假,由所在分校把关,两次请假未能听课者,可转下一学期补听,经考核合格后补发结业证书;

(4)在党校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院(系)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和其它纪律处分者。

3.考核、成绩管理:

学员的作业、成绩单交与学院分党委保管到学生毕业或保管到学生发展为预备党员为止。

4.本制度由校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二0一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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