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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集中学习

党校图书、音像资料是为教学、管理、科研所必备专用资料,为了规范党校资料的管理,最大程度地科学使用好资料,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校的图书、音像资料是全校党校培训工作的重要部份,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所有图书、音像资料都要先入资料室登记,然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一个月内归还资料室。

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图书、音像资料者,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图书、音像资料外借单,借出使用。

四、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五、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六、如管理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资料丢失、损坏,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要按学校财产管理规定予以赔偿。

七、所有资料必须始终为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服务,党校工作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学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校

二0一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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