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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集中学习

党校的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统一指导和制订教学计划,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讲究教学方法,严格教学纪律,注重教学效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党校的教学以举办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班为主。党校制定课程规划,作为党校各班次教学的指导。党校各班次的教学要根据课程规划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由党校办公室备案。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要及时做出总结。

2、党校的教学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要贯彻“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

3、党校的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改革创新,做到讲授与研讨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教学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教育的科学性、思想性,使党校培训教育具有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

4、党校的主体班次是干部培训班、党员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干部培训班主要是培训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党员培训班的对象是教职工和学生中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对象是教职工及学生中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须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确保培训质量。教学课程设置方面,实行“五三二一一”制,即授课5次,组织3次讨论,2篇思想汇报,1次有意义的活动,促进1次社会实践。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校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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