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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就挂职锻炼进行调研摸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8日  来源:

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

现转发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就挂职锻炼进行调研摸底的通知》,请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广泛宣传、积极摸底,将《有意向挂职锻炼人员人选情况摸底表》及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稿于2017221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统战部,联系人:彭珊0731-85258180

党委统战部

2017218

关于就挂职锻炼进行调研摸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外人士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智慧和力量,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省委统战部拟在今后继续商有关部门分期分批组织统一战线成员赴有关省直厅局和县市区、乡镇、工业园区进行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方式方法、岗位、时间及地域

对接和服务省委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上挂、外派、下派的党外干部挂职锻炼网络体系,形成统战部门牵头、组织部门支持、接收单位培养、派出单位保障、干部本身受锻炼的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机制。挂职锻炼主要方式为:组织赴省直厅局挂任厅长(主任)助理,时间一般为6-8个月;组织赴县市区挂任副县长或担任科技副县长,时间一般为2年;组织赴县市区挂任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工业园区主任助理,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安排到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县市区。具体岗位和挂职时间以选派时的安排为准。

二、对象及条件

挂职锻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3)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本领域、本行业和本职岗位造诣较深,业绩突出。(4)思想品德好,务实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5)身体健康。(6)挂任省直厅局厅长(主任)助理的同志,要求具有正处以上职务或正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挂任副县市区长或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的同志,要求具有副处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挂任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工业园区主任助理的同志,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属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的要求为科级干部,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挂职干部管理

1、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由接受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挂职期间,行政、工资等关系不转,原职务保留,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挂职干部所任职务挂职期间如确需变动,应事先征求省委统战部等部门的意见。

2、挂职干部一般不过多承担在派出单位的教学科研任务,派出单位应支持挂职干部多参与接收单位的工作。挂职期间,参加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工作量可视同原单位的工作量。

3、党外人士在挂职期间不安排参加培训和出国(境)学习、考察。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一般回原单位工作。

四、人选推荐

请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推荐近1-3年有意向挂职锻炼的初步人选。《有意向挂职锻炼人员人选情况摸底表》及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报送省委统战部干部处。省委统战部汇总名单后,商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和有关市州统筹研究,再行确定是否选派挂职锻炼。

附件1:《有意向挂职锻炼人员人选情况摸底表》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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