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01-22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了《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查询

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进入出国留学,查看《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自愿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所在部门结合单位人才培养及需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给出推荐意见。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对各部门提交的推选人进行审核并上报至教育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学校受理时间安排

项目名称

学校受理时间

材料要求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

4月10日-20日

一式两份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月10日-19日

一式两份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月10日-20日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9月10日-24日

一式一份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即地方合作项目)

5月1日-8日

一式两份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日-19日

一式两份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我校已获批立项项目,另行通知)

第一批3月5日-10日

一式一份

第二批9月1日-10日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新的变化: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即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时间较往年推迟,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并为一批次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在不同时间申报。

2.因我校需向受理单位提交其他材料,所以学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早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时间,请各申请人特别关注学校的时间节点并按学校要求时间提交材料。

3.请申请人关注各项目录取时间,所报项目录取结果未出来前,每人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项目。录取结果出来后未被录取,可以继续申报下一个项目。

4.请各申请人按照各项目的材料清单整理提交纸质材料,附件材料中科研材料由科研部或社科处审核盖章,其他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材料清单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各项目要求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5.关于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网上提交申请表后才能随表打印。申请人所在部门需结合申请表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一份原件即可。

6.电子版发送:一页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将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编辑成word文档 ,两项打包发送至邮箱1276056000@qq.com.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 13974890596  85258783  

邮箱地址:1276056000@qq.com

办公地址:一办公楼705室

公派留学交流群:173080094(单位+实名认证)

 

国际交流处

2021年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选派信息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