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课程主讲资格申报和试讲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11:27     (点击:)

        教评通字〔2023〕16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课程主讲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最新出台的《长沙理工大学新任职教师培养及任课资格认定办法》(长理工大教〔2020〕10号)的规定,认真审查拟任主讲教师的任职条件,同时安排教学效果优秀的指导教师,给予新教师各教学环节全方位的指导。规范组织好系、院两级试讲,严把主讲教师准入关。

      二、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的新进教师申报拟任下学期主讲教师的,在通过院级试讲后,向学校提交《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一)及其任职条件实证材料(完成的教学日历、教案、讲稿、试做作业与实验报告),符合传帮带培养制度的教师指导记录和个人心得,以及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在线学习合格证书(不低于16学时),和参加不低于4学时的教学技能培训的考勤记录(由评估中心统计);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七)款及第(八)款的教师,向学院提交《新任课程、外校引进(调入)教师课程主讲资格教师认定申请表》(表二)(纸质)材料即可。上述两种情况均应汇总填入《学院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报表》(表三)。上述所有材料中的表一、表二、表三应于5月9日前报送至评估中心(一办802右),其中表一、表三需提交纸质与电子文档各一份。其他材料由申请人于5月30日前,登录网站https://nts.mh.chaoxing.com/,上传相应内容,逾期本次试讲不再受理。校级试讲于6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于《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第(四)款中备课量要求的说明:

      1.备课量是指教案、讲稿、试做作业及实验完成的程度,送审的实证材料中,试讲课程“完成了拟任课程的教学日历和教案,至少完成了拟任课程该学期 1/2 的讲稿、PPT课件、配套教材习题和课程实验项目试做”。

      2.教案与讲稿应分开编写。

      3.课件缩印本不能代替教案或讲稿。

      四、学校将为本次参加校级试讲教师在第16周内提供两次教学技能培训服务,具体培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加入新教师试讲培训交流QQ群 595512139,以便联系。

      五、其他有教学任务的单位参照教学院程序及要求执行。




      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Word格式)

      附件二:长沙理工大学新任课程、外校引进(调入)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学院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报表(Excel格式)

      附件四:长沙理工大学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试讲考评表(注:本表不作为规定,仅供学院、系(教研室)试讲考评参考)

      附件五:教案模板(供参考)

      附件六:慕课平台上传资料框架模板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425日      

      附件【附件3:学院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报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新任课程、外校引进(调入)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试讲考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新)教案参考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材料提交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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