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理工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2015-04-02

发布日期:2015-04-02  来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理工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2015-04-02

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增强意识。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和健康教育,组织职工和学生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健康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各项活动。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学生生殖健康教育及杜绝非法生育二胎、学生非法生育等现象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各单位要配备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全面管理单位人口与计生工作。有二级管理机构的要落实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与下属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层层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严肃查处到位。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谁雇佣谁负责,单位职工雇佣的流动人口或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单位应对其职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由于本学期学校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大,学校计生兼干队伍需重新调整,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认真负责的同志推选上来。

具体配备要求:各二级学院(含城南、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兼干一名(建议由本院辅导员担任,并报学工部),职工兼干一名;行政机关:按总支报兼干一名;校办企业:按法人企业单位各配一名兼干; 后勤集团:配一名计生兼干总负责(下属部门根据人数多少配备多名兼干)。

名单确定后于4月17日前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学校后勤与基建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二办A栋308),联系电话:85258510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