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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来源: 作者:

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促进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学术交流,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根据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设立 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产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交叉结合与集成。长沙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和邀请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特制定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与范围

1、资助范围

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电力与交通材料领域,开展电力、交通、新能源材料与保护的应用基础、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我校省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理论价值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好的课题研究。

2、资助研究领域方向

(1)电力设备和交通设施的耐久性评估与监测

电力设备耐久性监测及其相关材料的检测与质量评估;

电厂水质(金属离子、磷酸盐等)、垢与腐蚀产物等的分析新方法;

电力用油、煤、气的检测新方法与质量评价;

交通设施的耐久性检测、工程质量监测与评估;

桥梁、隧道和道路相关材料的检测与性能评价;

电站、交通设施运行过程中排放有害物质的成分分析和环境评价。

(2)电力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锅炉(含核电站)水处理方式与最佳水化学工况调节的机理研究;

热力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汽轮机、变压器油防劣化研究;

输变电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电站锅炉补给水及凝结水的优化处理技术研究;

火电厂废水处理与零排放研究。

(3)交通材料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钢筋混凝土的腐蚀机理和防腐蚀措施研究;

桥梁结构表面防护耐久性材料研究;

长寿命沥青路面关键技术和再生技术研究;

大桥及其它交通设施阴极保护技术的研究。

(4)新能源材料与保护技术

高能自热材料与保护技术研究;

储氢、制氢与相变储能及热保护材料研究;

太阳能高效光电转换材料及热电材料研究;

高效长寿命光催化环境净化功能材料研究;

生物质液体燃料的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与注意事项

1.申请者条件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2) 本校在职在读博士生(须经导师推荐)

(3) 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项目申请与立项程序

(1) 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 项目初审。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3) 项目评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4) 项目立项。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在项目公示后对项目进行批准。

(5) 项目合同。项目立项后2周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3.注意事项

(1) 资助项目数与额度。重点实验室资助不超过9个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

(2) 项目研究年限。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3)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资助范围的要求;一般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资助。申请项目要求与重点实验室人员进行实质性合作。

(4) 申请受理时间:每年111日~1230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者从网站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且认真填写。

(5)申请者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邮寄到本实验室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2960号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工科三号楼A-301;收件人:朱玲;邮编:410114;电话:0731-85258733),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zhulingster@gmail.com

(6) 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副高职称)的项目申请数,与参加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不能同时主持2个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完成项目研究后,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三、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要求

每项课题必须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CIEI收录(会议收录论文除外)论文1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才能结题。要求论文、专著必须在明显处注明本论文获得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2.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3.项目成果标注要求

1)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为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长沙理工大学的科技人员,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外单位研究人员,论文可以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EI检索论文,按学校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成果单位署名。中文: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长沙理工大学);英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作者单位署名可参考如下格式:

中文:论文题目 

张三1,李四1,王五1,2,*

1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长沙 410004,中国;2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沙 410082,中国

 

英文Paper Title 

San ZHANG1, Si LI1, Wu WANG1,2,*

1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04, P. R. China; 2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hemo/Bio-Sensing and Chemometrics, College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P. R. China

 

3)成果标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标注(如论文的致谢部分、著作的扉页);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成果标注格式。中文: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0001);英文:This work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No. XX0001),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P. R. China.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