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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6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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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11-20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4年度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结合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

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我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具体资助领域方向见《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请条件与工作要求

1.申请条件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2) 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支持数量与力度

本年度重点实验室资助不超过9个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一般项目为1-2万元,重点项目为3-5万元。

3.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项目不超过两年,20141月至201512月;重点项目不超过320141月至201612

4.结题要求

一般项目必须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CIEI收录(会议收录论文除外)论文1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才能结题;重点项目结题则要求11区或22区的SCI收录论文以上,或2个授权发明专利以上。要求论文必须在明显处注明本论文获得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根据本项目申请通知,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中下载)格式填写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支付与开支范围

一般项目课题立项后支付0.5万元,结题后再支付余款;批准项目的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其开支的主要范围为: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化验、加工费、材料费、实验燃料动力费等);

论文版面费、图书资料费、著作的出版费、查新、专利申请、验收;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2)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要求;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宜申报。

(3)申报时间为20131115201312151230前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

申请书(一式4份),于20131215日前寄()到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申请书不予受理。

(4) 申请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承担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副高职称)的项目申请数,不得超过2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E-mailzhulingster@gmail.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邮政编码:410114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云塘校区工科三号楼,A-301

附件:

1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2、长沙理工大学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3、学科名称及代码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