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0〕2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近期来,我校云塘校区内发生了几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规范校内交通秩序,减少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我校安全活动月内容,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内道路上踢球、玩滑板等危险活动,非机动车和行人在校园内要靠路右边行驶(走),横越马路时要注意避让机动车。要教育本单位公、私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2.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规定行驶,严格遵守校园内车辆限速行驶规定,不得越线、超速行驶和任意调头。云塘校区凌云路、云翔路、云章路等主要干道不得停放车辆,驾校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内练习驾驶。金盆岭东校区消防主干道油库至西苑学生宿舍、单车棚至职工住宅22栋、职工住宅6栋前等路段,禁止停放车辆。

3.电动摩托车、电瓶车与自行车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沿道

路两侧行驶,不得和机动车抢道,自行车不得搭人。禁止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运送人员进入校园。

4.金盆岭校区校门闸口系统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进出金盆岭校区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指挥;对损坏设备设施的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处理,并照价赔偿。进入金盆岭校区的车辆必须停放于停车位,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放,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学校保卫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进入校内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检测和交通安全检查,对超速行驶车辆和不按规定乱停乱放校内车辆进行校园网上通报,从2011年开始,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学校对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综治考评内容。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校园交通秩序 规范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07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