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学〔2009〕55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考试纪律,纯正考风,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经学校研究同意,对原《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印发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长理工大学〔2005〕70号)同时废止。
2009年11月04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