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学〔2009〕56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培育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印发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长理工大学〔200565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生 违纪处理 条例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9年11月04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