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综〔2009〕46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

金盆岭校区公有房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公有房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金盆岭校区 公有房屋 有偿使用 实施细则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9年11月13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