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2008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具体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根据学校与各单位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考核如下几个方面:
领导班子:
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校(院)务公开实施情况。
4.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5.落实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2.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三、考核步骤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学校将于下学期初组织进行现场考核,主要采取检查制度建设情况、查阅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考核结果存入个人的廉政档案,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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