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综〔2008〕58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

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学校已无义务安排教师的住房,现在许多高校已不再安排新进教师的周转房。而我校以人为本,依然设法为新进教师安排周转房,可某些教师却长期占用周转房,有些甚至转租周转房,违规从中赚取差价,在广大教师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致使周转房的周转功能无法实现,许多新进急需住房的教师无房进行周转,给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困难。为此,后勤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原《长沙理工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有周转住房 管理办法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