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相关部署及湘价检[2007]12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郑健龙
副组长:刘建国
成 员:刘建军 颜鲜明 谈传生 陈浩军 杨鑫铨
齐路良 陈克猛
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颜鲜明同志兼任。
二、检查内容
1.对特长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和代收各类证卡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代收费未及时结算的行为。
2.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
3.收费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坐支、收费不进学校财务帐的情况。
4.是否存在强制向学生服务和收费的现象。
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三、检查范围:
2006年秋季开学以来各单位收费情况。
四、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2007年10月29日—11月8日。各单位要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并于11月8日前将自查表格和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检查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卿婉华,电话:2309528)。
2.规范与整改阶段:2007年11月9日—11月15日。学校检查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报告及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收费审批程序,加强收费收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的高度,提高对规范收费工作的认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实事求是,如实填报自查表格,认真写出自查报告,及时发现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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