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函〔2007〕3号

   

云塘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监管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落实2007年第9次校务会议精神,又好又快地建设云塘校区教职工住宅,2007年10月29日,甘均良副书记主持召开了云塘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监管工作协调会。副校长付宏渊出席了这次会议。云塘校区团购房户代表委员会、工会、基建处、计财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华南监理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基建处、华南监理公司关于云塘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质量、进度等情况的汇报。

二、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校领导及各部门的职责。

1.甘均良副书记具体负责云塘校区团购房户代表委员会、工会、基建处、计财处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付宏渊副校长负责基建处、监理公司、开发商的协调工作。文先明副校长负责后勤处、后勤集团的协调工作。

2.云塘校区团购房户代表委员会负责合同所涉及到教职工的有关工作,如:完成督促购房教职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收集银行按揭贷款的资料、协助开发商做好车库自购及权证办理、聘请物业公司等方面的工作;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有关情况,并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合同内容变更时涉及购房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3.基建处要落实校务会议精神:代表学校履行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同时监督开发商履行合同。基建处要站在对学校、对广大教职工负责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履约和监督责任。

4.华南监理公司要依法依规公正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如开发商不严格按合同或施工程序要求施工,监理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将情况如实告知学校基建处。

5.计财处负责按合同要求,收缴有关购房款;配合基建处根据合同规定,做好资金双控共管工作。

6.后勤集团负责提供住宅建设施工期间的用电和用水等。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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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7年11月0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