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外〔2007〕11号

     
 

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设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执行和贯彻国家对港澳台地区的方针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应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潘卫民同志兼任。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设立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