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湘纪发【2007】11号)精神,我校校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已于8月底登记公示完毕,按通知要求,对全校在职的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范围:全校在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校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申报登记时间:11月28日~12月10日。

3、申报登记方式:发放《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报,并要求本人对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单位党组织盖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公示

1、公示时间:12月10日~12月20日。

2、公示办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在所在单位的科级(包括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以上干部会上进行公示,对未到会的,应个别告知。

三、几点要求

1、具体的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对登记情况不清、有违反规定嫌疑以及群众有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要求领导干部予以纠正。

2、12月25日前,将申报登记、公示情况形成汇总材料,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502室)。

附件:1、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

2、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公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