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08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校级后备干部推选和学校新一轮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干部推选、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在干部换届调整中,严禁跑官要官,严禁封官许愿。

二、严禁在干部推选和调整工作中搞非组织行为。不准借两节名义,进行与干部提拔推选相关的请吃和吃请;不准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委托等各种方式进行拉票。

三、严禁散布谣言,干扰干部换届调整工作。

四、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严禁跑风漏风,违反保密纪律;严禁违反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选任干部。

五、元旦春节期间的活动安排要坚持俭朴、节约、务实的原则,严禁借各种名义到风景名胜区或者高消费场所举办各类活动;严禁借两节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六、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严禁向各级领导干部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七、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校内各单位之间不准组织用公款支付的互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八、严禁借欢度节日之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九、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督促、教育管理好本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遵守上级各项规定,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十、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报告,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于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报告。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