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06〕96号

     
 

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基本建设,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实践育人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实践教学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

1. 牢固树立实践育人观念。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自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加强实践教学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我校作为一所由原行业院校发展起来的多科性大学,着力培养主动适应行业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尤其要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利用各种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学基层组织以及全体教师都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并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不仅让学生具有专业上的收获,而且使学生在了解国情、热爱专业、和谐相处、勤奋进取、艰苦朴素等方面受到教育,同时也更深刻地理解我校博学 力行 守正 拓新的校训精神。

2.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要从制度上确立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要改变过去实践教学过份依附于理论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要坚持理论教学同实践教学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原则,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其进行分类规划,保证其具有合理的份额,确保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中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3. 把强化实践教学作为我校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强化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中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教学资源,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自己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按照人才培养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4. 按照我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认真研究并努力构建我校实践教学的目标体系、人才的能力结构体系和培养体系。特别要高度关注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以及对大学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并及时反映到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去。

5. 各学院应针对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和特点,在人才培养计划中构建起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等有机构成的实践教学的环节体系;根据各专业实践环节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构建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和考核体系。

6. 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应按照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设计和优化。基础实践主要指基础课程实验、认识实习、上机等,专业实践主要指课程设计(课程论文)、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社会实践主要指第二课堂(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社团活动和学术讲座等)以及社会调查等。

7. 校内实验室、校内实习教学基地、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成为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做好十一·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十一·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8. 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具体内涵,不断优化和完善实践教学大纲,精选实践教学内容。特别是实验教学,要认真研究,整合教学内容,创造条件,单独设置实验课程。要在确保基础性、验证性实验达到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并使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同时,要创造条件开设更多的选修实验项目,将学生吸引到实验室,将精力引入到培养自身能力方面上来,有利于保证和满足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多样化需求。

9. 进一步加强城南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建设和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并形成办学特色和相对优势,要在条件建设上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要在经费投入上有所倾斜,要在指导教师安排上优先考虑,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三、按照实践教学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实践教学的硬件建设

10. 按照高水平、适应性以及满足本科教学要求和开展产学研需要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特别是要统筹规划好老校区与新校区之间、校本部与城南学院之间的实验室布局。要把有条件的实验室建设成为创新教育基地;把有条件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成为素质教育基地;开展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评选工作;探索创业教育的有效方式。积极申报建设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在2010年建成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9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6个,省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5个,创新教育基地4~6个,素质教育基地5~8个,力争国家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11. 在实践教学中注重专业教育、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学生到素质教育基地接受思想、专业、人格等多方面的锻炼。鼓励学生到创新教育基地进行自主式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

12. 学校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足够的实践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十一五期间,每年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学生生均实践教学经费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有所增长。学校建立对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的专项检查制度。

四、完善校、院两级实验教学管理体制

13. 建立校、院两级实验室(中心)管理体制。按照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的原则设置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对共享程度大的实验室进行重新组合成立校级实验中心,由学校直接管理;相对独立的专业性强的实验中心(室)隶属于学院管理。

14. 坚持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创造条件建成多个开放程度高的实验室。通过改革管理机制,调动实验教学人员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扩大开放程度的积极性。完善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为教师开展科研、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良好条件。尤其是省(部)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应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开放,让各科类学生得到视野上的拓展和相互融合。教务处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建设投入、经费分配、人员编制、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开放性实验室倾斜。

五、建立并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督导工作

15. 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并完善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督导,开展实践教学评估工作,通过督导和评估促进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和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深入。

16. 加强对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管理。对选题、指导教师配备、过程指导、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答辩和校级中心答辩制度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制度;实行新专业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外审制度,确保其质量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六、加强领导,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实践教学队伍

17. 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成立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改进校、院两级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的合理下移。

18. 按照实践教学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划实践教学队伍的建设工作。对实验教学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鼓励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鼓励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实验教学人员进修提高,提高实践教学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实践教学 意见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9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