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06〕27号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部门经费

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教育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06]111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06]154号文)有关2007年编制预算的精神,现将申报经费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分配、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尽量细化”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能、工作计划科学编制预算,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求预算编制全面、合理、及时、规范。

二、编制要求

1. 部门预算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由计财处根据相关资料以及有关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结合2006年实际情况分析编制。

2. 有收入预算单位(如成人教育收入、科研收入、办班收入/计划等)要申报收支预算。收入列清明细及各项收入的计算参考值。

3.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预算,按定员定额来测算,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原则上执行 “定额预算、总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定额参照2006年标准测算。

4. 支出预算区分经常维持费和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区分经常性专项经费和非经常性专项经费。经费安排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把本部门认为最必需的经费排列在前面,保证紧急、重大的工作。跨年度使用经费应有分年度执行计划。

5. 各学院原则上不申报经常维持费预算。

6. 经常性专项经费按定额测算,定额参照2006年标准,非经常性专项经费根据实际支出需要测算,要写出详细需求说明书,并提出实际可能发生的支出数。各专项经费(如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实习、基本建设、基建维修等)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汇总后报计财处。教学仪器设备应提供政府采购计划清单。

7. 各单位经费预算按本通知附表统一格式填报。附表一由有收入预算的单位填报;附表二由人事部门填报;附表三由教务处、国资处共同填报;附表四至附表八由行政、教学各单位据实填报。在保证附表格式一致的前提下,如附表内容不足以反映情况的,各单位可增加表格并加以说明。(附表请在校园网上下载)

8. 经费预算填列相关表格及说明外,还须报送200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2006年未完成专项等情况说明。

9. 城南学院需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计划招生数和教师定编数,以及教学和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参照学校预算定额指标编制年度执行预算,由学校审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需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专项经费预算于20061230前报至各归口管理部门,所有部门预算于200714日前报计财处预算及监督管理科。

2. 经费预算申报以现有处(院)为单位向学校申报。各处(院)要将本部门(单位)申报数汇总后连同下属单位申报材料一起申报。

3. 预算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相关表格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4. 预算编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既不能不切实际的多报,也不要漏报,以免给工作带来影响。

5. 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接本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日期内按时申报。

6. 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计财处预算及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2618189Email:onlytpc@csust.edu.cn)。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费预算 申报工作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