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06〕102号

     
 

关于增补艺术设计专业为

2004年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艺术设计专业原为2004年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根据湘教通[2006]49号文件的精神,艺术设计专业的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资格已自动取消。为了促进该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增补艺术设计专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期为2004年至2008年。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增补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