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
1. 学风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学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学风、校风建设工作,人才培养的质量稳步提高,但我校学风建设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我校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2. 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建立优良的校园学习氛围,帮助广大学生树立起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全面学习的观念,形成坚持真理、大胆创新的治学精神,严谨求实、刻苦钻研的治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治学方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二、加大力度,完善措施,引导学生树立优良学风
3. 把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端正学习态度的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体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贯彻落实到学生思想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学生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形成优良学风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学校优良学风建设活动中。
4.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修订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性,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的效果。同时,以狠抓大学英语教学和考研辅导工作为两大重要突破口,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促进广大学生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风气,带动学风建设整体推进。
5. 教师要从课堂教学入手,提高教学水平,严格课堂纪律,严格学生学习的过程管理,及时纠正学生在课堂纪律和学习方式上存在的问题,规范课堂教学;要结合课程的内容和特点,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学生自觉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要重视实践教学,充分利用实验室条件,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设计性实验,实现在研究中学习的目标;要重视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与专业相关的社团活动,实现在实践中学习的目标。
6. 从严治学,形成严谨学风。要切实强化对学生的教学及日常管理,对学生各类违纪行为,在做好批评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严肃考试纪律,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不断端正考风。
7. 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提高第二课堂活动的质量,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以促进学风建设。第二课堂活动应增加配合专业教学的比例,提高第二课堂的学术性,注意 “化虚为实,寓学于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爱好,利用多途径为学生提供学习知识的机会及场所,因势利导,积极调动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着重突出科技创新,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8. 树立先进典型,倡导优良学风。利用《学生在线》、主题班会、宣传栏、刊物、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宣传学风建设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树立 “人人讲勤奋学习,班班创优良学风”的良好氛围。要在学生中继续开展并完善“长沙理工大学百优(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等一系列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推动学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9. 加强对全校和各学院(校区)文体活动的规划与管理。各学院(校区)应按照坚持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专业学习的原则统筹安排每学期的文艺、体育活动,于每学期初报校团委审核后组织实施。在校团委的主持下,每学期举行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校园文明建设”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共建文明校园。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建设优良学风提供保障
10. 完善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评比和“先进班集体”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等各项奖励制度,切实发挥正面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1. 完善考勤制度。班级要坚持上课(包括实验课)考勤制度。对旷课、迟到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对旷课达到规定数量者要按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各班要指定班干部负责考勤工作,凡有旷课现象要于当天报告班主任和各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学生课堂到课率。
12. 完善教学工作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长沙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长沙理工大学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长沙理工大学教育实习管理规定》等,充分体现对学生学习兴趣和个人发展的尊重,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3. 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任课教师要做好上课考勤工作,并定期汇总上报学生所在学院(校区)。各学院(校区)要对本单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查备课情况、查课堂考勤情况、查辅导学生情况、查批改作业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
14.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部、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各学院(校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15. 明确分工和职责。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及考核。各学院(校区)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负责制订本单位学风建设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各学院(校区)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负全面责任,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学风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学风建设的绩效纳入相关领导和人员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16.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学风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学风建设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学风建设的第一线。要从增强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出发,充分发挥师生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师党员率先垂范,学生党员以身作则,在学校掀起学风建设的高潮。
17. 教师要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发挥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认真执行《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使教师通过自己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诲人不倦、为人师表的模范行为来影响教育学生,以自己的道德追求、道德情感、道德形象去引导教育学生。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学生更好地做人,帮助学生成长,以高度的敬业精神、负责的教学态度、较高的学识修养和严谨的教学方法影响学生。各教学单位和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以形成良好的教风,通过教风建设促进学风建设。
18. 要充分发挥班级在学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班主任作为班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班风建设的责任,学生干部应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学校成立学生学风督察组织,对学风问题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19. 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成才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学生和与学生相关的事要及时解决;后勤和各服务部门要主动了解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意见,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学风建设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为创建优良学风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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