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06〕43号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说明
2006年12月25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