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06〕43号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说明

 
 
 
 

2006年12月25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主题词:党员 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事项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