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06〕118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管理暂行办法》、《长沙理工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长沙理工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赔偿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