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06〕122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开展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的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的规定》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实验教学 规定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