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5日,校长郑健龙在办公大楼三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05年第10次校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学籍处理情况的汇报,同意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未达到要求的本、专科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会议就学校运动场地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要求基建处在抓紧新校区建设的同时,尽快拿出老校区校前区的建设规划,由校工会组织征求教职工意见。

三、会议听取了人事工作有关问题的汇报。决定:1、学校不再举办《创造天地》内刊,其人员安排由人事处拿出方案;2、保卫处增加1个人员编制,加强户籍管理工作,由人事处从现有机关人员中调剂;3、同意在11月下旬召开学校人才工作会议,以人事处为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四、为加强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会议同意成立直属学校管理的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地点设在公路工程学院。配备1名专职负责人和3名专职人员,负责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一系列建设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建设到位。负责人的配备报党委研究决定。该实验室的建设场地在新校区建设中予以考虑解决。

五、会议听取了校园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汇报,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即将开始的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动员与思想发动工作。

六、会议听取了后勤工作有关问题的汇报。1、同意后勤处提出的对金盆村教工住宅29#30#的厕所、厨房进行维修的方案;2、尽快做好有关教工购房款的补交工作,以便办理房产证;3、引进的博士要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购房款还贷协议,学校按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利率收取自行承担部分的利息。如不签订购房款还贷协议,学校将从其工资中按10年返清计算,逐年扣除应承担的购房款,并按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只租住的按学校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人事处、计财处、后勤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此规定从200512月开始执行。

七、为加快新校区建设,会议决定呈请省委领导在适当时候到我校新校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周边道路建设问题,由党政办和基建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为做好校庆筹备工作,会议决定在校庆筹备期间将校友会、董事会纳入校庆办统一管理,党政办公室分管校友会和董事会的副主任兼任校庆办副主任。举行校庆的具体时间由校庆办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方案,提交校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有关问题。

出席: 郑健龙 洪源渤 甘均良 黎正稳

张建仁 刘建国 柳见成 付宏渊 文先明

列席:罗凤姿 刘建军

记录:王汉华